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校政〔2017〕175号)、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保卫〔2017〕10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各单位、部门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实验场所内实验设施与装置、使用和管理情况、有关物品储存处置情况、实验室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危化品领取登记制度、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实验用品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各单位、部门应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于6月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情况统计一览表(附件1)、 “检查内容”中六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整改方案五落实(要求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等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检查阶段: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成立安全检查组,于64日-15日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三)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等问题,校实验室工作办公室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二)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成立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严格、有效并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检查中如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的,将参照《皖南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奖惩办法》(保卫〔2017〕9号)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联 系 人:郭志远      联系电话:3932569      电子邮箱:670524314@qq.com

    注:危化品目录参考2015年版;根据附件2提纲撰写自查报告。

    附件一:实验室情况统计一览表.xlsx

    附件二:实验室自查报告.docx

    附件三: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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