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原则上根据学生处的就业分配方案执行,即和报到证地址一致。如确有实际需要更改且符合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的,由毕业生本人填写《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变更申请表》(附后),经学生辅导员和保卫处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迁往地。
二、保卫处于6月23—25日集中开始办理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请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25日下午带好本院迁移户口毕业生名单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迁移证(联系人:王天俊,电话:3932439)。
三、学生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后,请及时核对证件有关信息,如发现有误,于6月26、27日到高校园区派出所户籍室更正。(办公地址:儒林西苑居委会,办公电话:2931711)
保卫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