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喜迎十九大顺利召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芜公治安发〔2017〕14号)的要求,请各部门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毒的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开展安全排查,切实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国资处、保卫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