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和9月13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本部门的节前安全自查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保卫部门联系,以便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物业公司及校园各经营户遵照此通知精神,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动态掌握了解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外出、离校、留校情况,要切实做好学生离校前的防火、防盗、防传销、防邪教、防溺水、防拥护踩踏等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探亲、旅游时注意以下事项:(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离校时学生公寓不可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密码、家长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2)如实告诉学校和家长自己的行程安排,手机要保持畅通;(3)有同学、朋友邀请去外地游玩,如果不十分了解对方近况不能接受;(4)出行时最好结伴而行,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切勿乘坐黑头车,乘坐出租车要索要车票;不随便饮用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食品;(5)要远离歌厅、网吧、酒吧、小旅馆等案件高发场所。
2、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尤其是中秋节期间留校军训新生的后勤和医疗服务工作。各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级新生军训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留校新生发生安全事故。
3、留校学生要特别注意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要注意按时归寝,离开寝室时要随手锁门,不要在学校周边的偏僻处逗留,不要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4、各单位假前要提醒本部门职工,外出游玩时要认真选择设计安全线路,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不要在台风等恶劣天气来临时出行。不要到地质灾害多发区、道路交通路况较差地区、未开放的旅游景点等不安全地方或社会治安混乱地方游玩。
三、加强校内治安管理
节假日期间,保卫处将加大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校区大门的管控及校园的巡逻检查。物业公司要督促值班人员加强校区各大门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车辆登记制度,加大校园治安巡查力度,禁止无关车辆和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加强学生公寓及其他楼宇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来访人员的询问和登记,定时对各楼层进行巡逻检查。
四、提高信息反馈意识
各部门要重视信息沟通工作,增强信息反馈意识,注意收集反馈各种情况信息,发现不良信息要与及时与保卫部门取得联系(电话:3932110),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0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