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入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随着校园车辆的逐年增多,校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等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构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经研究,学校决定加强对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入校园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51日起,禁止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驶入校园。对违反规定驶入校园的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校保卫处将联合辖区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管理。

二、禁止校外无关人员的两轮摩托、三轮摩托和燃油助力车进入校园。对教职工以及确需进入校园进行服务的有牌照车辆,须到校保卫处办理校园出入证手续(提交校内对口单位出示书面申请、车牌号等车辆信息复印件、驾驶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进入校园应向交门卫人员出具出入证后方可进入。

三、2018425日—430日,学校将重点对停放在各学生公寓区、教学区及周边的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集中清理。集中清理期间,车主可凭车辆相关购买手续到校区保卫处及物业保安部门进行认领,认领后驶离学校。逾期无人认领的无牌照车辆,保卫处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四、请各部门、学院及各相关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进行传达,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拥有此类车辆的学生、教职员工、校内服务单位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违规车辆驶离学校,妥善处理。

 

保卫处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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