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出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预警
时间:2018-03-30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清明节临近,祭祖扫墓、赏花踏青、春播春种等出行活动明显增多,加之南方地区雨水天气多,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近日,公安部分析了近5年清明节期间交通事故特点,对今年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并向社会公众发出交通安全预警。

从近5年清明节及前10天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清明节当天及前一日事故多发,其中14时至15时事故突出;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大事故占比较平日高3.7个百分点;西南地区较大事故多发,事故起数占全国总数的近四分之一,高于全年平均水平。清明节期间,营运客车肇事导致较大事故风险大,比平日高11.4个百分点;超速行驶、逆行、违**车是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三大主要原因;坠车、侧翻等单方较大事故多发。

据研判,今年清明节全国交通安全存在以下五类突出风险:一是陵园墓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二是踏青旅游活动集中,旅游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三是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激增,风险增多。四是农村农耕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五是降雨与出行高峰重叠,对交通安全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公安部提示,清明节期间,自驾车出行应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熟悉车况和路况。自驾车祭扫、踏青,应将车辆停放在墓区、景区停车场,步行前往。高速公路行车要系好安全带,保持安全车距。遇雨天路滑,要降低车速,减少变道超车,谨慎驾驶。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交通拥挤,切勿占用应急车道。驾车行经农村地区,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要严格控制车速。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发现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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