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时间:2019-10-09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为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消费观,认清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校园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自觉识别、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意识和能力。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学生自愿成立“反传销、反套路”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一些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作品。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学生军训、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反“套路贷”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

  3.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或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班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等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4.开展一次校园专题宣传。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校报校刊、校园网络等载体,营造抵制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浓厚氛围。

  5.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各学院要安排学生集中观看一次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一念之差》和“套路贷”“校园贷”微电影——《黑洞》《柳暗》(微电影视频均可在安徽教育网“学生安全”专栏下载),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二)加强校园管理,防止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向学生渗透

  坚持把校园防范传销和“套路贷”“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学校稳定等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科学统筹安排,严格落实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组织、非法借贷平台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教育引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套路贷”“校园贷”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3.针对节假日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重点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好此项活动。二是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学院要把防范传销、“套路贷”“校园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防止传销组织、非法借贷平台通过QQ群、微信群等向校园渗透。四是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要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本学院开展的“五个一”活动的文字材料和图片材料(电子版)报保卫处,联系人:杨爱真 周志成;联系电话:3932439。       

 保卫处

2019年9月27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