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通知》的检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中关于安全隐患的检查要点,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要求,撰写自查报告,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督查
第一组 组长:廖圣宝
成员:朱再满 年四辉 刘文艳 金自峰 卢举纲(联络员)
(督查地点:1#、2#实验楼)
第二组 组长:徐朝阳
成员:余 亮 王 秀 鲁 玮 黄 锋 毛毅力 郭志远(联络员)
(督查地点:3#实验楼、法医楼)
第三组 组长:文育锋
成员:黄月娥 窦德宇 黄景怀 刘海军 杨爱真(联络员)
(督查地点:4#实验楼、逸夫科技楼)
三、督查时间
11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自查报告”)发至保卫处邮箱,670524314@qq.com,联系人:郭志远、联系电话:0553-3932569,15555387989。
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