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9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通知》的检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中关于安全隐患的检查要点,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要求,撰写自查报告,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督查
  第一组  组长:廖圣宝

      成员:朱再满  年四辉   刘文艳    金自峰  卢举纲(联络员)

查地点:1#、2#实验楼)

第二组  组长:徐朝阳

      成员:余  亮  王  秀  鲁  玮    锋  毛毅力  郭志远(联络员)

(督查地点:3#实验楼、法医楼)

第三组  组长:文育锋

      成员:黄月娥  窦德宇  黄景怀  刘海军  杨爱真(联络员)

(督查地点:4#实验楼、逸夫科技楼)

三、督查时间

11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下班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自查报告》(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PDF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自查报告”)发至保卫处邮箱,670524314@qq.com,联系人:郭志远、联系电话:0553-3932569,15555387989。

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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