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秋冬季来临,火灾易发高发。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公共安全,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2017年12月29日发布)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进一步加强以下安全提醒:

1.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私拉电线或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2.请选择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和充电器,不购买劣质充电器;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电池使用年限较长或出现老化现象要及时更换。

3.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学校将及时现场处置,采取提醒劝阻、挪移车辆等措施;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引起火灾,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

保卫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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