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做到遵守规则、崇尚文明、珍惜生命,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现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机动摩托车和无牌电动车通行。
二、校园道路驾驶机动车,特别是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等重要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保持合理车速,限速每小时10公里;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礼让,禁止鸣笛,严禁与学生抢道、强行通过。
三、机动车(垃圾清运车除外)严禁驶入教学区域和学生生活区域;8号、11号学生公寓区域,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停车时依规、有序停车入位,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阻碍道路畅通。
五、校园内,骑行自行车严禁互相追逐、曲折竞驶、双手离把和扶身并行;拐弯时应当伸手示意、主动礼让车辆,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六、师生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靠道路右侧行走;不得在主干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不得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保卫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