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9-29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通知》的检查内容,立即开展专项自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2)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要点,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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