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一周治安播报(2021年2月1日至2月7日)
时间:2021-02-24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5798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42起。

发生交通事故1092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一般交通事故1091起,受伤98人,车损993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66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297人,查处行政案件87起。

2月2日,芜湖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2月1日下午,该周在经开区大桥镇龙山某宾馆825房间内对受害人王某实施强奸。2月4日,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六郎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2月3日21时许,该韦在湾沚区六郎镇赵桥红绿灯附近对卫某女儿(未成年人)实施猥亵。2月5日,芜湖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严某、陈某达、朱某东、刘某有、陈某续。1月8日晚,受害人冯某在家中玩手机网游,看到充游戏币可以返现的信息后就添加对方的QQ,对方要求下载某APP,并注册账户充值购买商品,后严某、陈某达等人以需要开通发货端口功能、银行卡号输入错误需要修改、账户冻结需要解冻、开通VIP等理由骗取受害人转账24765元。2月5日,芜湖市公安局二坝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柏某凡。1月30日凌晨,该柏采用砸窗户玻璃的方式进入受害人王某弟位于鸠江区二坝镇的超市,盗窃现金9000余元。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网络裸聊敲诈勒索案件高发,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在网上开展网络娱乐、消费等活动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对不明对象发来的诱惑性、挑逗性信息坚决予以抵制,做到洁身自好;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下载、不注册不明人员发来的网址、网页和链接地址,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一旦遭遇敲诈勒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切忌私自向犯罪分子转钱。

(二)本周我市扒窃案件仍然多发,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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