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一周治安播报(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日)
时间:2022-01-05 来源:保卫处 阅读次数:

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6892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38起。

发生交通事故1138起,其中,一般亡人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其他交通事故1134起,受伤131人,车损1003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30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191人,查处行政案件104起。

12月14日,芜湖市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2020年12月分至今,犯罪嫌疑人陈某自诩为情感导师,以帮别人开导挽回感情为由,骗取多人钱财数万元。12月15日,芜湖市公安局中山南路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民。12月10日19时许,该王窜至弋江区南湖春晓工地,采用技术开锁的方式盗窃受害人许某停放此处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损失价值约3300元。12月16日,无为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梅某杰。12月10日凌晨,该梅采用技术开锁的方式进入无城镇新马路附近一移动营业厅,盗窃3部苹果手机,损失价值约18000元。12月17日,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综合打击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兰和王某英。12月2日,该2人开车来到三山区某自来水厂附近,对该水厂埋在地下的水管和电缆线实施盗窃,损失总价值约14000元。12月17日,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新芜开发区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桥、周某、沐某和卫某龙。12月9日,该4人在芜湖市湾沚区鸠兹大道立新清洁用品有限公司附近,以李某涉嫌醉驾为由,对李某实施敲诈勒索。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扒窃案件多发,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

   (二)本周我市盗窃车内物品案件仍然多发,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内,且车内不要存放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如果必须停放在露天场所,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路边、广场以及偏僻地段,可以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部位,给犯罪嫌疑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降低车辆被撬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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