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学校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我校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责任状。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明确本单位下属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依据责任书进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三)成立本单位义务消防员和消防安全信息员队伍,配备名额原则上学生不少于总人数的1%,教职工不少于总人数5%,并将名单报校保卫处备案。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逃生演练,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展次数不少于两次,教职工至少一次。
(五)定期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实验室、学生公寓等进行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学生公寓是否有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本部门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应向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书面告知,对随时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应停止在危险部位进行任何经营、生产、教学、科研和办公活动,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七)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八)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校 部门、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