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加强青年教师公寓的安全管理,12月7日下午,国资处对11号青年教师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国资处处长刘文艳、副处长鲁玮、资产管理科科长黄景怀等参加了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旨在消除教师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检查人员根据教职工公寓管理规定,围绕公寓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与水电气使用等进行了重点排查,针对部分教师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环境卫生问题等进行记录,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消除了青年教师公寓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给教职工营造了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力促进了平安校园建设。
(章杰/文、摄 鲁玮、侯东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