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一周治安播报(2022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发布部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65

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6542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00起。

发生交通事故1193起,其中一般亡人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交通事故1192起,受伤136人,车损1056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82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312人,查处行政案件77起。

2月14日,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新芜开发区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平。2021年12月21日,在湾沚区某快递转运中心办公室,该李顺手牵羊盗窃受害人杨某钻戒一枚和黄金转运珠一个,总价值约10000元。2月14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峨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海。2月13日,该张窜至繁昌区峨山镇某液化气站,撬断门锁进入室内,盗窃该单位饲养的母鸡14只,总价值约1600元。2月15日,芜湖市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杰。2021年11月19日,该许窜至镜湖区万达广场,采用撬锁的方式进入商铺实施盗窃,窃取财物价值约12000元。2月16日,芜湖市公安局城东新区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2月13日,该朱窜至鸠江区雕塑公园特6路公交车站附近,顺手牵羊盗窃受害人朱某凤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一辆。2月18日,芜湖市公安局火龙岗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成、唐某和常某。2021年11月2日,该3人在网上冒充警察,以帮别人追回诈骗赃款为由,骗取受害人孙某转账12900元。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扒窃案件仍然多发,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

   (二)本周我市农村地区入户盗窃案多发,警方提示:春节已经结束,农村地区人员大多外出务工,村民家中无人照看,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撬锁、翻窗、溜门等入室盗窃案件可能会多发。广大农村居民外出务工,要锁好门窗,家中不要存放现金、首饰和有价证券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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