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一周治安播报(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发布部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94

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6628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74起。

发生交通事故1125起,其中,一般亡人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一般交通事故1123起,受伤126人,车损997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20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4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185人,查处行政案件58起。

11月29日,芜湖市公安局赭麓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水。5月6日4时许,该张流窜至我市联盛广场,采用破坏玻璃门把手的方式进入该商场一楼和二楼的部分店铺内实施盗窃。11月30日,芜湖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江。6月7日,该吴在QQ上相要挟,敲诈受害人王某转账160000余元。11月30日,南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胜。11月26日晚,该邱窜至南陵县籍山镇某小区10幢1单元车库,盗窃受害人吴某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一辆,价值3000余元。12月2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峨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成、张某。11月9日,该2人在网上以兼职刷单的方式骗取受害人方某多次转账18000余元。12月3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城关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哲。11月3日,受害人章某在网上下载定位软件,结识犯罪嫌疑人李某哲,后该李以需缴纳各种费用为由骗取章某转账36888元。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盗窃车内物品案件多发,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内,且车内不要存放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如果必须停放在露天场所,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路边、广场以及偏僻地段,可以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部位,给犯罪嫌疑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降低车辆被撬砸的风险。

(二)本周我市扒窃案件多发,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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