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岗、返工、返学消防安全宝典
发布部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次数:253

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扩散让这个新年格外不同。

很快,全国各地迎来“返岗,返工,返学”三返人潮,

住宿、酒店业也将迎来全面复苏。

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住宿场所消防安全重点,

请务必好好看,用心记!

2018年8月25日,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内的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2楼厨房起火引发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3人受伤。该酒店在6次消防监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

经营业主(责任人、管理人)应注意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3层及3层以上楼层每间客房应配置逃生绳或软梯等逃生设施,且应便于取用。

2、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

3、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4、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当瓶装液化石油气总量超过30公斤时,应设置专门的储瓶间。燃气连接管应满足燃气灶具安全使用要求。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

5、每层应按每50平方米不少于1具3公斤ABC型干粉或水型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且每层不少于2具,并放置在公共部位。

6、定期开展防火巡查,聘请具有资质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7、走道、楼梯间、公共活动用房等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

8、配电系统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硬质PVC管或金属管保护(采用木、竹结构的场所应穿金属管保护)。

9、严禁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品。

10、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完善消防安全档案资料。

12、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1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确保至少一人)上岗制度,值班操作人员需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14、除配套设置的棋牌室、音乐茶座外,设置民宿的建筑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15、民宿经营户密集的村居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拉梯、消防手抬泵等必要的消防装备。

旅客入住时应注意

1、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用气用火用电;自觉维护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

2、入住时要知晓疏散逃生路线,清楚手电筒、逃生面罩、逃生绳、口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位置。

3、发现火灾隐患,应配合场所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消除。如无法整改到位,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进行举报。

4、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应急逃生和火灾报警的方法。

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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